(简明问答)《关于印发洞头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12:01:08 浏览次数: 来源:政务督查 字体:[ ]

Q1:为什么要实施老有康养专项方案?

答:这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质量推进我区“老有康养”公共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Q2:本实施方案重点是什么?

答: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敬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城市,全区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更加完善,实现“老”的保障不断加强,“有”的质量不断提高,“康”的水平不断提升,“养”的覆盖不断拓展。

Q3: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方面有何举措?

答:我们将制定出台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指导目录,重点保障失能失智、经济困难、孤寡独居和山区等老年群体,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顾问、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视探访等制度。完善高龄津贴发放制度,按年龄段逐步提高发放标准。开展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健全“四个一点”筹资机制,提升“六助”服务。

Q4:养老机构质量将如何提升?

答:我们将开展养老机构提质三年行动,使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均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推动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延伸。

Q5:老年助配餐服务未来又将如何发展?

答:我们将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设规范化、社会化发展目标,大力推进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结合“共享社·幸福里”,依托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餐饮企业等开展多元助餐服务,提高助餐服务覆盖率。

Q6:面对一些需要康复治疗的老人,我们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我们将开展健康护老专项行动,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机制,加强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实施“失智老人”心理关爱行动,持续实施老年人健康“五大行动”。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按规定将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站,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Q7:怎么开展环境适老专项行动?

答:我们将执行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无障碍标准和适老化规定,确保新建、改建公共服务设施全部满足无障碍和适老化要求。健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稳步提高加装电梯普及率。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全面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新建小区按照“四同步”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道)使用。

Q8:老年教育方面如何发展?

答:组建区级老年教育联盟,推进全区老年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分校)—村居(社区)老年学堂”三级办学网络,大力发展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和覆盖面,鼓励高校、职业院校、村居(社区)学校以灵活多样形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数字化场景建设,把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指尖上,到2027年,老年学堂覆盖75%以上的村(社区)。

Q9:文体乐老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我们正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盘活国有空置物业、公园、商场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完善老年公共文体场所网点布局,资源向山区、海岛地区倾斜。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积极举办各类老年体育活动和赛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支持。不断创新“老年春晚”“乡村艺术团”等老年文化活动载体,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Q10:老有康养工作体系是怎样?

答:由区民政局牵头组建区级“老有康养”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和协调推进,及时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和问题,对标对表落实省、市专班下达的各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