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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涉水重点问题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21〕18号)要求,现将我区涉及整改项目公示如下:
区域 | 具体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度 |
洞头区霓屿街道布袋岙 | 洞头区霓屿街道布袋岙排污口泵站未开启,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 确保污水提升泵站正常运行,污水输送管网无渗漏、满溢等直排现象 | 更换提升泵并保持正常运转,建立运行运维机制,以及应急机制。 | 2022年8月底 | 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
洞头区北岙街道 | 洞头区北岙街道盘古殿旁沟渠水质差,发黑发臭,沿岸污水井存在长期渗透现象,经采样检测,水质为劣V类。 | 杜绝污水从沿岸污水井渗漏至沟渠。 | 对橡胶坝实施改造,防止侧漏;对沿岸污水井进行整改,防止渗漏;对河道实施清淤;完成二道拦截及回抽控制。 | 2022年9月底 | 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
洞头区大门镇 | 洞头区大门镇豆岩村文化礼堂附近滩边大量建筑垃圾堆放,排水口晴天排水。 | 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排水口无污水排出。 | 对滩边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对滩边硬化,并开展常态保洁。对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将污水分流提升至污水终端处理。 | 2022年10月底 | 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
洞头区北岙街道 | 洞头区北岙街道小长坑村海边存在垃圾乱堆放,污水直排大海,水泥搅拌站内污水横流问题。 | 使小长坑村海边无垃圾堆放现象,水泥搅拌站无污水横流现象。 | (1)对海边垃圾乱堆放问题进行清理,并安排保洁公司划定重点保洁区域。(2)设置导流渠将厂区、车辆清洗废水引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少地面水渍。 | 2022年9月底 | 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整改工作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向区美丽洞头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湾滩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海边,联系电话 0577—63470813。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