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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民宗局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洞民宗〔2021〕8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民宗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关于印发《2020年度洞头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浮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1年9月27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