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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和省市工作要求,洞头区元觉街道办事处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制定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洞元觉办发〔2023〕15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3年6月1日以前以我街道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元觉街道涉渔“三无”养殖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解 读 人:杨祝琦
联系电话:0577-6346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