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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现行由温州市洞头区文广旅体局主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洞文广旅体〔2023〕44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3年7月5日以前以我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实施日期
本文件自2023年9月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577—5672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