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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关于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裁量权基准制定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对本单位决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并予以公布。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
2.《关于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裁量权基准制定等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大门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清单进行梳理。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处罚条款、处罚情形及裁量基准等共计59条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7-6345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