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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结合《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关于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裁量权基准制定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政府对乡政府决定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并予以公布。
二、起草依据
《通知》依据《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关于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裁量权基准制定等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起草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对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清单进行梳理。结合执法实际,对处罚事项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和量化,制定了对应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处罚条款、处罚情形及裁量基准等共计59条。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陈志华(乡党委书记)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4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