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16:26:3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24-61489
  • 组配分类:
  • 地方债务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

为着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稳经济大盘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请各街道乡镇、有关单位抓紧梳理、储备一批新的专项债项目(续发项目除外)。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需符合国家支持的专项债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特殊重大项目等领域。

二、新增类项目要求为在建项目或2025年上半年能开工的,最迟不能晚于2025年第三季度开工。其余项目可同步申报,作为储备类项目。

三、对于拟申请2025年新增类专项债券项目,要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应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收益情况,并加强与资规等部门的衔接,建设内容应符合用地(海)、规划等要求。

四、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在项目上报前,应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信息表(填报附件),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盖章后同步报送至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联系人:区发改局林楠,联系电话:0577-63350059;区财政局张志凌,联系电话:0577-63387961。 

附件: 2025年专项债项目申报信息表.xlsx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