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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
为着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稳经济大盘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请各街道乡镇、有关单位抓紧梳理、储备一批新的专项债项目(续发项目除外)。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需符合国家支持的专项债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特殊重大项目等领域。
二、新增类项目要求为在建项目或2025年上半年能开工的,最迟不能晚于2025年第三季度开工。其余项目可同步申报,作为储备类项目。
三、对于拟申请2025年新增类专项债券项目,要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应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收益情况,并加强与资规等部门的衔接,建设内容应符合用地(海)、规划等要求。
四、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在项目上报前,应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信息表(填报附件),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盖章后同步报送至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联系人:区发改局林楠,联系电话:0577-63350059;区财政局张志凌,联系电话:0577-63387961。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