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根据《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4〕1号)、《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温亩均办〔2024〕1号)以及《洞头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洞亩均领〔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区亩均办反馈申请纠错。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务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咨询地址:区亩均办(区政务服务中心449室)
咨询电话:0577-56728165
附件:附件1:洞头区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docx
附件2:洞头区2023年度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docx
洞头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