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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3年度第二批250艘符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的对象和补贴金额(合计5142235.41元)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577-59386763
附件:洞头区2023年度第二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xls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