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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温州洞头旧城及拓展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主要修编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洞头旧城及拓展区,具体为北接新城一期及自然山体,南至环岛公路及东岙村滨海岸线,西接化工路及环城西路,东至山体及农田,研究范围总用地面积3.91平方千米,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56平方千米。
二、功能定位
定位为“滨海文化彰显山地特色突出的山海小镇,人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居旅融合区”。
三、用地规模
本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6.80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29.7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为27.07公顷。
四、用地布局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1.5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87.1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5.3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3.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3.3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29公顷,特殊用地面积2公顷。列入低效地范围的地块可参照《温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24〕24号执行。
五、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设置三处幼儿园、一处24班小学,一处18班初中,一处职业中学,给水泵站1处,公厕6处,环网单元4处,汇聚机房2处,基层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1处,基层社区用房5处,开闭所3处,农贸市场1处,社会福利院1处,社会停车泊位9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通信局房1处,移动通信基站21处,邮政支局1处,综合文化站1处。本片区公共设施设置详见《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规划图》的规定。
六、道路交通规划
本片区规划次干路分别为中心街、化工路(苔岙隧道)、人民路、城北路、鸽尾礁线。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8-24m。
本片区布置城西路、环城西路、人民西路、警池巷、县前路、岙底路、山前路、烈士路、岭背路等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6-12m。
七、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分区引导
洞头旧城及拓展区以实现“风情海岛、惬意生活”为设计目标,整体形成海岛城镇、海岛村镇和海岛渔村三大建筑风貌区。其中,海岛城镇建筑风貌区保留原有旧城肌理,以传统民居风格为主;海岛村镇建筑风貌区依托洞头传统文化特色,以传统街区风格为主;海岛渔村建筑风貌区结合山海自然格局,以传统村落风格为主。其中最能集中彰显洞头风貌特色的区域作为“重点管控区”,进一步强化建筑风貌细化指引,“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则在整体建筑风貌统一协调的基础上,建筑体量、风格、色彩等可适度变化。
八、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地块编号图
4、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规划图
5、建筑风貌分区示意图
现予以批前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tou.gov.cn/
联系地址: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351室
联系电话:0577-63470502,0577-5672785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