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洞头区文旅新媒体宣传优秀作品及账号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1 11:05:3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6/2024-59925
  • 组配分类:
  • 洞头旅游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一、方案背景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我区文宣传,提区文旅宣传力度,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生态旅游岛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开展2024年度洞头区优秀文旅宣传作品及账号征集评选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1130

三、评选方案

(一)单个原创文案或短视频采纳

参与投稿被“洞头百岛旅游”官方平台采纳发布,每采纳一条推文或一个短视频,奖励1000元奖金。(名额不限)

1.征集对象:企业或个人

2.征集内容:洞头文旅游记、旅游攻略、线路推荐、摄影攻略、洞头美文美景等原创文章、原创推文(字数要求不低于500字)或原创短视频(时长30-60秒)。

3.投稿方式:投稿内容打包“名称+作者+联系方式”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504096711@qq.com(秀米草稿可另存到此账号),作品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提交均可,短视频须为高清原视频。

4.版权说明:投稿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过。投稿人应对创作中使用的文字、图片、视频素材等元素是否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尽到全面审查义务,严禁抄袭、仿冒他人作品。“洞头百岛旅游”微信公众号对采纳作品享有唯一使用权,且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

(二)自媒体年度优秀宣传账号评选

通过自主报名、专家评审、网络投票评选出洞头区文旅自媒体2024年度优秀营销账号,分别给予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账号荣誉,并奖励5万、3万、1万、0.5万元。

1.参选对象:以洞头文旅内容为主的自媒体抖音短视频平台账号。(含企业新媒体账号和个人自媒体账号)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504096711@qq.com。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

3.专家评审标准:账号定位及发布内容为洞头文旅宣传推介,需遵守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发布形式应丰富多样、生动活泼,具有较强传播力、感染力,重点对账号属性、文旅贡献度、传播影响力、特殊贡献等多个纬度进行考量,考量时间以2024年度为准。(占总比分60%比重)

4.网络评选:“洞头百岛旅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另行公布。(占总比分40%比重)

5.评选结果公布:合计专家评审和网络评选出1名奖励5万元,银2名奖励3万元,铜3名奖励1万元,优秀账号5奖励5000元。并于202412月份“洞头百岛旅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名单公示。

6.版权说明:新媒体账号所发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参选人应对自己新媒体平台创作中使用的创意、文字等元素是否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尽到全面审查义务,严禁抄袭他人作品。

四、活动解释及咨询电话

活动解释权归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577-6338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