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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温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意见》(洞城运委〔2023〕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统筹编制《2024年洞头区道路挖掘计划》,该计划作为道路挖掘审批、执法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作为最终审批结果使用,各申请单位仍要按照交通、资规、执法及街道乡镇有关审批规范要求,做好审批申报。现将项目及计划详情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确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年度计划的,将于8月份组织对城市道路年度挖掘工作计划进行调整,请提前1个月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