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加强我区法治审 查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区统筹区域范围内的法治力量,组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首批法治审查员队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审查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洞政办发〔2024〕11号 关于公布洞头区政府首批法治审查人员的通知.wps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