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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取缔、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要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拟于2024年5月14日在洞头中心渔港原旅游集散中心空地内拆解一批涉渔“三无”船舶。为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根据《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流程》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拆解后的废旧机器、钢板等可利用物品经变卖钱款后上交国库。我局拟邀请有废品回收资质的商家进行单价竞价,价高者得。
一、竞买人资格
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为洞头区范围内具有废旧金属等物品回收资质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相关程序
1、竞买人于2024年5月14日8.30-9.30时间段内领取《报价单》。现场验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原件,留存相关复印件。领取地点:(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301室,联系电话:0577-59386775)
2、看样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雨天顺延)。由我局相关人员通知竞买人至指定地点现场看样。
3、《报价单》提交: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前(雨天顺延)交至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301室。
4、按照出价高者得为原则,出价相同的以先后提交《报价函》时间靠前者为中标人。
4、物品交割。待船体切割完成,经双方人员过磅确认交割,作为结算依据。
5、竞买人将钱款缴入我局指定国库账户,领取缴款凭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实行按材料性质捆绑报价(即拆解后的本批废机器、废不锈钢管材、废钢板等可利用材料以铁、不锈钢等品类归集后按堆报价)。
2、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3、不足3家则取消本次竞拍。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应慎重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接受拍品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包括品质及潜在的未知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竞价成功者自行负责废旧物品的运输等相关费用。
6、我局协助竞买人将钱款缴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
7、公告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涉渔查扣物品处置报价单.docx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