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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培育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深村干部对财政支农政策的理解,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地落实,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24年温州市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的通知》(温财农〔2024〕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承办培训单位及培训场地安排
(一)委托承办单位: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培训场地安排: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培训大楼
二、培训期次安排
1.此次培训班分两类学员不同批次开展培训,第一类为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二类为乡镇代理中心财务人员和村报账员;共分四期,第一类学员安排在第一期开展培训,培训时间1天,第二类学员安排在第二期开展培训,培训时间2天(详见附件1)。
2.名额分配表
乡镇(街道) | 第一期 | 第二期 |
北岙街道 | 10 | 10 |
大门镇 | 10 | 10 |
东屏街道 | 8 | 8 |
元觉街道 | 5 | 5 |
霓屿街道 | 5 | 5 |
鹿西乡 | 2 | 2 |
合计 | 40 | 40 |
三、报到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1000号(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内)
四、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时报到。
(二)各参训街道(乡镇)每期指定1人,负责所辖村(社)参训人员的考勤。
(三)请各街道、乡镇按培训时间要求,对照培训时间安排表及时组织人员前往参加培训,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通过浙政钉将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报送至财政局农业科郑伟嵘处,联系号码:0577-85208685。
附件:1.培训时间和期次安排表
2.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表
3.培训人员名单回执
洞财农[2024]59号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温州市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通知.doc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