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认领无主船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10:55: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4-60276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月9日在霓屿沿岸查扣1艘涉嫌违法船舶(编号:浙洞三无2024-012)。因现场无人认领,要求该船船舶所有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301室,联系电话:0577-59386729)认领,并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船舶相关证书接受调查。逾期不来认领的,上述船舶将以无主船舶处置。

附件:无主船舶照片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无主船舶照片

1、编号:浙洞三无2024-012,该船泡沫钢结构,总长6米,船宽2.9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