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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4〕5号)要求,决定对2023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开。
附件1:洞头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设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