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规划信息 |
洞头区住建局分别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上海泰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洞头区12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洞头区20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册编制导则》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书面反馈至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申报,视为放弃权利,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洞头区32处历史建筑基本信息表附件1洞头历史建筑基本信息表.xlsx
2.《洞头区12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附件2洞头12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报批成果)6.17.pdf
3.《洞头区20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温州市洞头区20处历史建筑图则(成果稿)2024.6.pdf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7)
联系电话:0577-63477730
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