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和掌握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4〕5号)要求,对洞头粮食储备中心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开。
附件: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温州市洞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