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李洋洋、王培珍等2位同志按期转正,任命其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4年6月起计算。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