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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温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建立“双强红领”认证体系 进一步加强两新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办发〔2020〕40号)精神,经考核认定,现下拨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双强红领”岗位津贴。经统计,2023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双强红领”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35名,合计金额101333元,具体说明如下。
一、享受对象
全区被评定为“双强红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
二、津贴标准
被评定为一到五级“双强红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可享受不低于24000元/年、12000元/年、6000元/年、4000元/年、3000元/年的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在岗时间发放。
三、工作要求
该项经费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和支持优秀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对推动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请各单位按附件具体名单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发放到位。
附件:1.2023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双强红领”岗位津贴汇总清单.doc
2.2023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双强红领“岗位津贴发放名单.doc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