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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关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洞头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5 11:01:5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储备,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将开展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班。

二、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经洞头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标准:按符合人社部门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规定的对象,每人每课时2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报名及评审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3时前,意向单位根据公告的条件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做好材料密封工作。申请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或备案相关材料;

4.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方案。

(二)组织评审。7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30,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审,审核申请材料,从中择优选择1家培训机构作为承接对象。如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培训资质符合要求的直接确定为承接单位。

(三)签订协议。7月12日前,区应急管理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咨询电话

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56727002。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