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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的实施意见》(洞政办发〔2016〕118号)、《温州市洞头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洞卫发〔2019〕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2023年对各街道(乡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结果,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包括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医保基金补助经费及低收入人群、持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财政全额补助人群自费部分补助经费等3部分资金)共计1429306.07元拨付给你们,主要用于家庭医生及其团队签约服务的劳务报酬,不纳入个人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和分配方案,确保做到规范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对违规发放、套取或骗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