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老年食堂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5 17:57: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24-60945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温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温民养〔2023〕36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老年食堂(邻里食堂)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洞养老〔2023〕2号)规定,我区各类老年食堂补助资金按照实际用餐人次进行补助,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7月-12月全区44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相关补助资金,老年食堂运营补助144.5753万元、助餐点管理服务补助11.5万元,合计补助156.0753万元。其中市级产业政策补助资金30.9228万元、区级运营补助资金95.1634万元、区慈善总会专项基金29.9891万元。

各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务必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洞头区2023年7月-12月老年食堂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2.洞头区2023年助餐点管理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