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小门西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6 16:13: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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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13/2024-61244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小门西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小门西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大小门岛港区作为温州港水深条件最好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港区,目前仍处起步阶段,港口资源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要求具有较好建港条件和较大腹地空间的大小门岛发展临港工业,并按照国家整体部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大小门等岛屿统筹规划建立一批重要能源、资源储运基地,完善配套设施,提高中转储运能力。温州市政府提出“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整合港湾资源,促进港城互动,加快建设由‘一港七区’组成的温州港,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国家重要枢纽港”,为此要求“有序开发大小门岛深水港”。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给大小门岛港区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为科学指导港区开发建设,深化完善大小门岛港区总体规划,根据《港口法》及《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委托我院开展《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小门西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开发港口岸线资源,完善港口布局,优化平面布置方案,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小门岛西部作业区相关岸线(祠堂浦头~外垟青咀头约2.3 公里)和水、陆域。

规划年限:基础年2023年,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2050年。

(三)港口性质

根据交规划函[2017]214号《交通运输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维持规划港区定位:温州港大小门岛港区是温州港规划的重要港区,是温州市临港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支撑。港区主要服务临港产业,以石油、化工品、液化气等液体散货运输为主,兼顾干散货和杂货运输。

(四)规划方案

1.吞吐量预测

预测2035年小门岛西部作业区的港口吞吐量将达到700万吨,以成品油、化工品等液体散货为主,包括部分散杂货。

2.陆域规划方案

小门岛西部作业区为祠堂浦头以西至外垟青咀头港口岸线长2.3km。结合后方招引产业调整部分泊位功能,并根据港口建设条件深化研究,优化码头平面布局,调整后自东向西规划布置5万吨级及以下通用泊位1个、5万吨级及以下液体散货泊位1个,万吨级及以下液体散货泊位8个(取消原规划最西端1个液体散货泊位),并在最西侧约150米岸线规划支持系统区。取消原规划外垟青咀头至大门大桥东部规划布置支持系统区。

3.航道规划

规划小门岛西作业区航道全长5.64km,其中自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F点向西至小门屿LPG 码头北侧水域G点,航段长2.45km,航向264°~84°;G 点向西至规划9#泊位港池西侧边界I点,航段长1.95km,航向243°~63°;自I点向西至规划1#泊位水域K点,航段长1.25km,航向240°~60°。

4.锚地规划

进出作业区船舶可利用周边乌星屿锚地等进行候潮和待泊等作业。

5.集疏运规划

作业区对外公路集疏运通道通过大门大桥,大门大桥具备运输危险货物功能,并在作业区东部维持原规划一条北向输油管道,作业区内部主要通过公共管廊带进行液体货物运输,可联通相关罐区和地下洞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规划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修订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小门岛西部作业区所在区域现在有哪些突出的环境问题?

4、您认为规划环评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您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修订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577-63385658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2号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10-57802673

联系邮箱:zhengch_tpr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