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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创业创新,根据《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 助推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的16条意见》(洞委人〔2024〕2号)和《温州市洞头区海创空间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洞人社〔2024〕31号)精神,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技能人才岗位津贴
(一)补贴对象: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个人。
(二)补贴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新入职我区制造业企业并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新取得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包括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和区内职业技能大赛取得)。
(三)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1200元、中级(四级)证书1700元、高级(三级)证书2300元、技师(二级)证书2800元、高级技师(一级)证书3500元。
(四)所需材料:1.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个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3.《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一份(附件1)。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技能人才求职路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个人。
(二)补贴条件:新入职我区制造业企业并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按照出发地(毕业院校地、原工作地或原户籍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 300 元、500 元、800 元的一次性求职路费补贴。
(四)所需材料:1.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个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3.毕业证书或原工作地社保证明或户籍证明;4.洞头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5.《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一份(附件1)。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三、企业技能人才引培奖励
(一)补贴对象:制造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招录首次在我区工作(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至少一个险种)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
2.企业员工(需在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至少一个险种)新取得(不包括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和区内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1200元/人、中级(四级)证书1700元/人、高级(三级)证书2300元/人、技师(二级)证书28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证书3500元/人。
(四)所需材料:1.员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员工在企业连续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一份(附件2)。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补助
(一)补贴对象: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单位。
(二)补贴条件:获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补贴标准:3万元。
(四)所需材料:《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一份(附件2)。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验收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经费补助
(一)补贴对象:已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备案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
(三)补贴标准:3万元。
(四)所需材料:1.企业首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发证汇总表;2.《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一份(附件2)。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六、技能大赛参赛补助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组队参加区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
2.经人社部门批准,自行举办企业内部技能竞赛。
(三)补贴标准: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贴3000元,每年最多补助3次。
(四)所需材料:1.技能大赛(竞赛)相关通知文件;2.参赛选手名册;3.参赛选手参赛证明(比赛照片、获奖情况等);4.《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一份(附件2)。
(五)申报方式: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七、技能人才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制造业企业高级工技能人才。
(二)补贴条件:1.新全职引进、在洞头无住房的技能人才;2.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与岗位匹配;3.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1年以上;4.申请人及配偶在洞头区无住房,且在洞头区租房,到申请之日已连续租房且满1年以上;5.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市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高级工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5年。
(四)所需材料:《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一份(附件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全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房屋租赁协议及租金支付证明材料、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搜索“技能人才租房补贴”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说明:符合温州市住房政策的F类以上技能人才,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执行。
八、见习留岗补助
(一)补贴对象:见习期满留用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1.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并开展就业见习;2.见习期满与见习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根据见习人员在见习基地开展的见习时间,给予见习人员1000元/月的见习留岗补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留岗补贴计算天数按一个月工作日为21.75天计,最后一个月的见习天数小于等于10天不计补贴,大于10天小于等于15天按0.5个月计补贴,大于15天按1个月计补贴(以上天数系指工作日的天数)。
(四)所需材料:见习协议、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需由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方式:期满留用后,个人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搜索“洞头区见习留岗补助”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九、一次性海岛补助
(一)补贴对象:第一类:2023年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民营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2024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民营企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第一类: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以上人才,新到洞头民营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家民营企业累计工作满2年以上的,且工作地在洞头区域内。第二类: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以上人才,新到洞头民营企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重点产业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家企业累计工作满2年以上的,且工作地在洞头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月-毕业证书取得年月”≤毕业年限(5年)。
(三)补贴标准:分别给予大专1万元、本科1.5万元、硕士及以上2万元的一次性海岛补助。
(四)所需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需由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需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五)申报方式:个人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搜索“洞头区一次性海岛补助”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洞籍菁英养育津贴
(一)补贴对象:入职民营企业的洞头籍博士、硕士。
(二)补贴条件:洞头籍博士、硕士新到洞头民营企业工作。
用人单位要求。1.适用范围为辖区内民营企业;2.农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执行;3.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辖区范围内。
户籍要求。申领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若为洞头区户籍(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的,落户时间须早于2023年1月1日。
2.若为洞头区生源(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的,在申报时须已办理洞头区户籍。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分别给予洞头籍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父母养育津贴。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发放养育津贴25%,最多分5年发放。
(四)所需材料:以在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准,具体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洞籍菁英养育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享受期限:养育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5年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60个月。最多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月数累计达到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后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拨付,每次拨付金额为津贴总额的25%。
(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一、海创空间建设补贴
(一)补贴对象:经区级认定的海创空间。
(二)补贴条件:经区级认定的海创空间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星级评定申请,被区人力社保局评定为星级以上的,根据海创空间实施运营情况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星级评定办法详见附件3。
(三)补贴标准:给予一星级3万元补贴,二星级5万元补贴。
(四)所需材料:1.《洞头区海创空间建设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4);2.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海创空间星级等级证明材料;3.海创空间建设或改造提升相关佐证材料;4.开具收据。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二、海创空间食宿补贴
(一)补贴对象:经区级认定的海创空间。
(二)补贴条件:1.经区级认定的海创空间为新来洞18-40周岁青年提供一次性7天(6晚)免费食宿服务,青年最多可入驻2家不同的海创空间,由首家入驻的海创空间统筹安排并按规定申请补贴。2.新来洞青年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个人,年龄在18-40周岁;②年龄判定方式为18≤“当年度-出生年份”≤40;③在洞头区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④非洞头区户籍。3.青年入驻的7天(6晚)需要提供每人至少每天1次的打卡记录。
(三)补贴标准:根据海创空间服务人数,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食宿补贴,给予每人每天120元。
(四)所需材料:1.《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5);2.《洞头区海创空间入驻申请表(个人)》(附件6)及身份证复印件。3.《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7);4.入驻期间打卡等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海创空间食宿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三、海创空间运营补助
(一)补贴对象:经区级认定的海创空间。
(二)补贴条件:1.青年入驻海创空间超过7天(6晚)的,从第8天(第7晚)开始,海创空间按月为青年提供优惠住宿服务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可享受运营补助。2.海创空间与青年签订长期入驻协议,青年支付租金,入驻期间每周不少于3次打卡记录(离开当天必须有打卡记录)。
(三)补贴标准:根据海创空间服务人数和服务天数,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住宿优惠补助,入驻45天及以下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补助;入驻45天以上的,每人每天给予20元补助,补助时间最多不超过90天。
(四)所需材料:1.《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表》一份(附件8);2.《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9)3.海创空间长期入驻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4.入驻期间打卡等作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四、海创空间青年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新来洞入驻海创空间青年。
(二)补贴条件:入驻满30天。
(三)补贴标准:给予温州市内每人次100元、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
(四)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出发洞头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机票、动车票、车票、高速过路费等均可);3.海创空间长期入驻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4.实名制交通票据含高速公路通行票据。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海创空间青年交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五、青年创办企业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40周岁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在洞头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2000元/月的创业补贴,累计补贴期限1年。正常经营满6个月、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可申请一次补贴,满12个月的可申请剩余月数补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正常经营时间为准。
(四)所需材料:1.《青年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0);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社保缴纳凭证;4.营业执照;5.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实体店需提供实体店照片,网店需提供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和店铺交易流水信息)。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青年创办企业创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六、青年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40周岁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在洞头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四)所需材料:1.《青年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0);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4.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实体店需提供实体店照片,网店需提供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和店铺交易流水信息)。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青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七、青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40周岁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在洞头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依法在所创办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四)所需材料:1.《青年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0);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4.社保缴纳记录;5.正常经营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实体店需提供实体店照片、网店需提供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和店铺交易流水信息等等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青年创业社保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十八、青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40周岁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在洞头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除外)的。
(三)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租金20%、每年最高5000元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1);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4.租赁合同、支出凭证等材料。
(五)申报方式:申领对象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青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说明: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九、青年创业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40周岁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1.在洞头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依法在所创办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在洞头区无住房,且在洞头区租房,到申请之日已连续租房且满1年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市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5年。
(四)所需材料: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凭证、房屋租赁协议及租金支付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搜索“青年创业租房补贴”进行线上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创业典型奖励
(一)补贴对象:创业青年、村社、合作社或创业项目运营主体。
(二)补贴条件:被授予创业典型。
(三)补贴标准:创业青年被授予创业典型的,给予1万元奖励;引进的海创项目被授予典型的,给予村社、合作社或运营主体5-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村的村社,给予3万元奖励。
(四)所需材料:1.《创业典型奖励申请表》(附件12);2.获奖文件。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一、创业导师补贴
(一)补贴对象: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创业导师。
(二)补贴条件:参与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的创业指导活动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参与海创空间组织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的创业指导活动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三)补贴标准:经认定每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元,每位创业导师一年最高5000元。
(四)所需材料:1.《创业导师补贴申请表》(附件13);2.区人力社保局创业导师认定文件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参与创业指导活动并提供创业指导培训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二、引才补贴
(一)补贴对象:辖区内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参加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国内招才引智活动。
(三)补贴标准:
1.差旅费补贴标准:交通费、保险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住宿标准参照机关单位公务出行标准,伙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按实际产生差旅费给予全额补助,最高3000元。
2.服务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机构在每次引才活动中,受委托企业数少于3家的,引才服务费补助2000元;超过3家的,每超过1家再予补助1000元,最高补助上限1万元。
(四)所需材料:1.《洞头区企业外出引才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14);2.机票行程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差旅费原始凭证复印件并开具收据;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企业委托的需提供代招企业及岗位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三、招聘费用补助
(一)补贴对象:辖区内民营企业。
(二)补贴条件:委托猎头机构招聘人才。
(三)补贴标准:给予实际招聘费用3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所需材料:1.《民营企业委托猎头招聘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15);2.企业委托猎头招聘的合同及支付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3.开具收据。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二十四、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一)补贴对象:获奖项目落地企业。
(二)补贴条件:青年在区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后其项目在洞头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给予企业2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当年奖补金额不高于该企业申报时近12个月的地方综合贡献。
(四)所需材料:
1.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声明函(附件16)原件一份。
2.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团队成员身份证。
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特别说明:
1.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按大专生落实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本科生落实待遇。肄业、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人员等不属于本细则所定义的高校毕业生范畴。
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青年,指18-40周岁青年,年龄判定方式为18≤“当年度-出生年份”≤40。
3.同时满足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政策与本申报指南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认定,不可重复叠加申报。
4.户籍地在灵昆街道和昆鹏街道的个人可以申请入住海创空间并享受相应补贴。其他政策申报对象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在辖区内就业创业的个人(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
5.集中受理的补贴,需在受理时间内申请。非集中受理类补贴在满足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各类补贴需在申报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本申报指南中的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他项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温州市洞头区人社条线相关人才政策申报指南》(洞人社〔2024〕10号)废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上级规定调整的,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附件:1.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wps
2.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洞头区技能人才奖补申请表(企业).wps
3.洞头区海创空间星级评定标准洞头区海创空间星级评定标准.wps
4.洞头区海创空间建设补贴申请表洞头区海创空间建设补贴申请表.wps
5.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表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表.wps
6.洞头区海创空间入驻申请表(个人)洞头区海创空间入驻申请表(个人).wps
7.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汇总表洞头区海创空间食宿补贴申请汇总表.wps
8.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表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表.wps
9.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汇总表洞头区海创空间住宿优惠补助申请汇总表.wps
10.青年创业补贴申请表青年创业补贴申请表.wps
1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wps
12.创业典型奖励申请表创业典型奖励申请表.wps
13.创业导师补贴申请表创业导师补贴申请表.wps
14.洞头区企业外出引才补贴申请表洞头区企业外出引才补贴申请表.wps
15.民营企业委托猎头招聘补贴申请表民营企业委托猎头招聘补贴申请表.wps
16.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声明函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声明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