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3 14:07:5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8/2025-00393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 01- 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洞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坚持法定公开事项主动规范公开,其他事项审慎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2024年度本单位无发布无行政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未承办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件。承办九届政协第三次会议交办的委员提案1件,公开办理结果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度,在区府办的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机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对发布信息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今年以来,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完善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及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公共法律服务等栏目,并及时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答复的针对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效果较为明显,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将通过相关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在“文字+图片图表”解读的基础上,配以客观事实、精确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二是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和规范性,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高质量、高频次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01028)。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图解)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