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10:55:3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5-00387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 01- 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公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渔农产业发展动态、民生水利建设进度以及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状况,持续增强信息透明度,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43条,其中人大建议14条,政协提案3条,部门文件23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信息3条,重大决策7条,涉农补贴信息33条,乡村振兴7条,水利16条,监管执法信息3条,农业农村信息12条,其他工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依照主动公开目录,围绕本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定期检查局公开栏目更新情况,对设立的特色栏目“乡村振兴”“水利”等栏目做好及时更新、周期性发布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81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深化内容生产流程,形成“策划、执行、落实”全生命周期的政务信息发布体系,提升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发布效率和解读质量,确保公众能够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准确把握信息发布内容与格式,提高网上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继续做好学习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提升,力争在公开质量和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7-634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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