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10:52: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0/2025-00383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 01-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法定公开事项主动规范公开,其他事项审慎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 年,我局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发布信息43条。本年度,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或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配合政府部门对网站各栏目的定期检查,对信息上传有误或者不及时的栏目及时展开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部门网站建设要求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安全知识等,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专人管理的方法,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较往年有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意见征集超时发布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这导致了公众对于某些重要信息的获取存在一定的困难,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于透明度和知情权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以上为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577-56727505)。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