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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打、查、防、警”反走私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洞头区“打、查、防、警”反走私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反走私工作,不断提升区域反走私综合治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走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打、查、防、警”有机协同的洞头特色反走私工作体系,实现“责任清、措施实、态势严”的工作目标,为加速推动海上花园建设取得新突破夯实平安稳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高压严打走私违法犯罪
1.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公安、海警等部门充分发挥打私主力军作用,持续加大海上走私打击力度,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全力开展反走私联合打击。
2.持续推进“闸门行动”。针对洞头对外链接通道单一的特点,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330国道霓屿坝头、大门大桥桥头灵活开展设卡检查,重点检查往来吊车、货车、冷链运输车等,及时对涉嫌走私运输车辆进行拦截、处置,有效斩断走私链条。
3.形成反走私高压态势。公安、海警等部门要按照“从严、从快”原则,加快推动走私相关刑事案件侦办、移诉等工作,对涉案金额较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限时办结。
(二)织密走私风险防控网
1.开展海上巡查行动。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事、海警等有执法船只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海上巡查。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区打私办不定期组织联合清港行动,对辖区水域涉私“三无”、非法改装船舶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处置。
2.开展沿岸清查行动。各街道(乡镇)在前期掌握的反走私隐患点基础上,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沿岸码头、渔港、岙口等进行一次地毯式再排查,发现可用于走私的临时性非法码头、油罐、输油管等,应及时予以整治。同时,要组织专人开展定期巡查,发现涉私线索,由执法部门组织严密监测、海陆围堵、彻底打击。
3.开展吊机(挖机)清查。各街道(乡镇)要针对走私物品上岸接驳的必要工具吊机(挖机)进行排摸,彻底摸清辖区内吊机(挖机)底数,登记造册,对从业人员进行反走私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重点加强辖区内未登记吊机(挖机)的跟踪监控。
4.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对油库、冷库等点位排查,及时查处无合法来源油品、冻品等,斩断走私物品仓储渠道;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等特定场所和企业,及时发现和查处无合法来源物品,斩断走私物品流通渠道。
(三)构建全民反走私防线
1.开展反走私“五进”宣传。由区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乡镇)等单位负责,持续开展进社区、进村居、进市场、进企业、进渔船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2.推进反走私群防群治建设。畅通24小时举报热线,按照《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举报走私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全民反走私工作氛围。
3.推进技术防控措施升级。公安部门持续推进“海翼”智控平台迭代升级,做好雷达、监控的补盲工作,加强实战运用模块开发与应用,结合模块预警功能及时发现非法搭靠、敏感海域作业等行为,推动打击走私犯罪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实现反走私数字赋能。
(四)健全长效警示机制
1.建立“以案促治”制度。公检法、市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加强案件的剖析和警示,从案件中反映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弱项出发,不断推动反走私领域的机制完善和改革,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2.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因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走私案件的街道(乡镇),由区政府分管反走私工作副区长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查发的走私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发现公职人员或村干部涉及走私的,一律从严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区长和区公安分局局长领衔的打击走私工作小组,强化对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定期研究推进反走私重大事项,从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形成自上而下抓落地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经费保障。设立反走私工作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反走私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案件处置、隐患点整改等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用好“平安建设”指挥棒,区打私办联动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