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头区争创2025年度“五水共治”大禹鼎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14:33:07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25-62118
  • 文号:
  • 洞政办发〔2025〕12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争创2025年度“五水共治”大禹鼎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洞头区争创2025年度“五水共治”大禹鼎行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争取“五水共治”大禹鼎的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授予办法(2024年修订)》以及我区治水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健康,坚持科学治水、系统治水、精准治水、全民治水,不断深化“污水零直排”,补齐治水短板。坚持陆海同治,水岸同治,不断提升省市控断面、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推进城乡污水治理,构建生态宜居的海上花园。

二、行动目标

全面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力夺2025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省、市控断面周边污染源管控,定期开展长坑水库、龙潭坑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取缔非法排污口;全面清除水源保护区内集中式畜禽养殖点;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处理并外引排放,保护区内农污设施正常运维并达标排放,水源保护区无污水直排现象。开展断面生态治理,加强断面水质监测研判,省、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及以上,保证交接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针对长坑、龙潭坑水库水质难以稳定达到控制类别要求的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并实施整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深入开展重点河道治理,实施“一河一策”,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清除河道“四乱”;完成“入河排水口”整治;全面开展河道周边排水整治,提升河道水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北岙街道)

(二)大力推进城乡污水治理。深化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市政管网标准化运维。推进北岙旧城城南社区、岭背社区、风门社区、小三盘村等6个社区(村)地下雨污管网整治;完成本岛其他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推进外岛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排查设计并开工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河道周边及上游区域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开展后垄河、岙内河沿线三级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开展埭口河周边洞一中、打水鞍社区、中普陀区域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开展海滨河周边新城一期、二期部分排污主体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完成状元南片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设计工作,完成大门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优化调整集中纳管区域管网管路,减少雨污混排,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北、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0mg/L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70mg/L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区城发公司)

(三)持续巩固“污水零直排”建设成效。更新改造杨文、南塘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规范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废水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小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以及配套雨污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排放。巩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成果,不定期开展零直排建设“回头看”,督促物业小区落实排水设施运维制度;督促无物业小区建立管理及运维体系,杜绝雨污管网错接漏接;规范“六小行业”经营户排水行为,常态开展排水许可检查,规范污水处理及排放行为,杜绝污水随意倾倒雨水篦行为;规范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商超等集中区域排污行为,确保污水全面收集,规范排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大小门岛投资公司)

(四)分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完成15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其中霓屿南片四个村应加快实施农污建设及搬迁工作,下郎、郎等村实施搬迁,并建设生活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完成正岙、长坑垄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专业化运维,对102个农污终端开展运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生态拦截沟管护,持续深化动物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深入加强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网格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建设项目,巩固农田退水“零直排”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霓屿街道)

(五)合理配置水资源利用。开展农村水系整治,完成农村水系整治上级下达任务。推进水资源节约与开发利用,推广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诊断、节水改造、非常规水利用等节水工作,持续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达到考核要求。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加快推进区域内水资源配置,推动实施温州市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启动二期主体施工,打造全区“引调适宜,联合供水”的水资源配置新格局。深入开展河湖水域保护,全面推动河道四乱整治,督促各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四乱排查整治,市级及以上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100%,挖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并及时修复。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利用“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平台、“河长在线”APP等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河湖长“巡、管、护”三到位,县级河湖长综合履职优秀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综合提升近岸海域水质。统筹陆海污染治理,控制总氮、总磷等污染物入海量,“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均值较“十三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快推进海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整治,升级改造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全面加强海洋渔船、海港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病老渔船淘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3月)。在区级层面,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浙江省2025年度大禹鼎指标体系,对相关任务进行调整,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分阶段推进表。

(二)落实推进(2025年4—9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动员部署及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力争缩短时限,提前完成任务;区治水办牵头开展推进督促,定期调度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研判争创形势。

(三)破难攻坚(2025年10—12月)。全面评估争创情况,针对难以完成指标任务开展攻坚;积极向上开展对接,争取省市层面的认可与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动员。各成员单位、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各自领域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宣传,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各街道(乡镇)要开展辖区治水相关问题梳理,形成清单,分批逐步推进解决。区治水办牵头抓总,加大宣贯,加强督查,定期调度,做好指导,协同推进五水共治。

(二)严守底线。各相关部门、街道(乡镇)要对照《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授予办法》所明确的取消评鼎资格事项,严查是否存在涉水涉海问题可能被警示曝光的事项,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重点攻坚。针对重点难点指标要加强预判,特别是交接断面(长坑水库)水质问题;万元GDP用水量等不可控的指标,相关责任部门要提早制定攻坚计划,确保不失分。

(四)争取支持。区治水办要做好与省、市层面的对接,争取对海岛地区夺鼎的支持。各部门要做好大禹鼎具体指标任务“前、中、后”期对接。在指标任务征集的前期,要全面可控可达成;在任务推进中,要严格对照细则,准确研判,确保不失分;在评定后期,针对难以完成指标,要及时对接部门条线,启动应急方案,开展攻坚,争取少失分、不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