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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和掌握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5〕4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度洞头区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和温州液化天然气(LNG)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附件1:温州液化天然气(LNG)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附件2: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市政配套工程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