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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25年全省科技强审工作要点》《温州市审计局“科技强审”三年跃升计划(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聚焦大数据审计实战实效,促进数据管理规范化,修改完善数据管理制度1项,建立数据目录与字典;增强前沿技术研究能力,实现应用场景创新1个;实现大数据审计应用全覆盖,完成大数据审计重点项目3个,提炼大数据审计案例3个,力争入选省优大数据案例1个、市优大数据案例2个;全面推广金审三期应用,提升审计项目协同管理能力;强化人才培养,确保拔尖人才再增加1名,一线审计人员均具备初步的大数据审计能力;严守网络安全防线,防止发生网络安全风险。
(一)加强大数据审计规范化建设。按照“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要求,加强数据归集、治理、分析、核查、运用等大数据审计全流程管控,修订《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分类梳理一批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和案例,在2025年度审计项目中全面推广应用,各审计组在审前调查阶段必须认真学习相关大数据审计方法和经验案例,并在大数据审计分析室开展大数据集中分析。
(二)建立高质量审计数据资源库。对接省厅、市局数据中心,构建跨领域审计数据平台,整合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社保医疗等关键领域数据,建立标准化数据库,并及时注册入库到数据分析室,梳理更新数据分析室的数据目录,根据数据权限督促审计组审前查阅和使用,提升现有审计数据使用率。
(三)打造大数据审计标志性成果。集中资源和力量,结合低收入共富包、政府采购和工伤保险等重点大数据审计项目,以及部门和乡镇经责审计,加大跨行业跨领域的异常行为特征数据分析,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重点资金的“穿透式”数据分析,加大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审计,助力发现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
(四)大力探索新技术的审计应用。结合自然资源资产和专项债项目审计,强化卫星遥感影像与土地审批数据,叠加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结合省厅智能平台部署,尝试DeepSeek等大模型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审计问题搜索、审计法规定性、报告复核审理以及智能问答、文档解析等审计业务多场景应用,推动审计智能化转型升级。
(五)提升审计业务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广部署“现场审计作业云”看账软件,推动解决信创环境下审计人员看账难问题。继续做好“金审工程”三期、“审计大脑”、经责审计管理、审计整改等省统建系统应用,强化系统应用支撑。积极落实信创工作要求,更新非国产设备,确保2026年前完成信创设备更新计划任务。强化审计人员常用小工具软件服务,保障审计人员便捷高效应用。探索建立审计疑点线索管理库、移送线索管理库等模块。
(六)推进“办公更加高效”任务落实。落实《浙江省审计厅科技强审赋能办公质效提升行动计划》五项重点行动,注重审计人员使用体验的提升,尝试应用掌上办公、文档共享和每日待办新模式,不断推动审计机关业务流程优化、系统能力提升、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快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人员学大数据、计算机人员学业务”,培养既懂审计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员。新进审计人员必须通过审计署计算机初级培训;3年以上审计人员应通过省计算机中级考试,鼓励通过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常态化加强交流培训,积极参加省厅大数据审计人才遴选。
(八)守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年度网络安全工作方案,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常态化自查和攻防应急演练,加强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规范安全事件和风险隐患判断标准,做好重要节点期间网络安全值班值守,持续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的大数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导全局科技强审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电子数据审计中心人员、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科技强审技术小组,统筹推进工作要点的实施。
(二)突出实战实效。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大数据审计思维和实战实效为先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以高质量的大数据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助力打造高质量、引领性的标志性审计成果。
(三)增强创新能力。找准学习型机关建设与审计科技创新的结合点,培养审计人员对科技创新的兴趣。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在审计科技创新领域的实践,把审计项目作为第一跑道。主动融入省厅、市局科技强审工作大格局,加大重大领域的攻坚,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展示的应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