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25 10:48: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7/2025-62604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要求,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以本局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起草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介绍了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4件。

通知附件为: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7月26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解读人:陈志华

联系电话:0577-5938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