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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招聘考录

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发布日期:2025-06-03 17:29:48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根据《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司法辅助员0101

庄子彧

长春理工大学

软件工程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综合辅管员0201

金佳玲

国家开放大学

学前教育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司法辅助员0301

方振威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园林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综合辅管员0401

曾琪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

温州市洞头区图书馆

综合辅管员0501

严慧敏

浙江农林大学

设计学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技护理员0601

庄颖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协管员0701

许伊杨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

综合辅管员0702

朱依琳

仰恩大学

会计学

陈俊伟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公共关系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消防协管员0801

樊建伟

温县新宇高级中学


消防协管员0802

林文烁

浙江科技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社会工作者0803

陈诗谣

山东大学

法学

1.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4日起到2025年6月6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