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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聘任、解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6-09 14:04:4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经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

一、任张辉星温州市洞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期三年

二、解聘周必杰、吴琼琼等2名温州市洞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收回仲裁员证和仲裁徽章

 

 

 

温州市洞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