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附件:洞政发〔2025〕12号 关于印发《洞头区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