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为2026年度温州市洞头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应遵守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雷工作方针,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职责》(见附件2),切实把雷电灾害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目录清单
2.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职责
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
重点单位目录清单
(发布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
序号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类型(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矿区/旅游景点/其他) |
洞头区(25) | ||
1 | 温州市洞头良泰加油站有限公司 | 油库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洞头华顺加油站 | 油库 |
3 | 温州市洞头沙岩加油站有限公司 | 油库 |
4 | 温州瓯江口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瓯绣大道综合供能服务站 | 油库 |
5 | 温州瓯江口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灵昆综合供能服务站 | 油库 |
6 | 温州大小门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小门综合供能服务站 | 油库 |
7 | 温州市洞头新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 油库 |
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洞头北岙加油站 | 油库 |
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洞头深门加油站 | 油库 |
10 | 温州市洞头辉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状元岙综合供能服务站 | 油库 |
11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 油库 |
12 | 温州市洞头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气库 |
13 |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霓门站工程 | 气库 |
14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气库 |
15 | 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气库 |
16 | 浙江华顺能源有限公司
| 气库 |
17 | 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18 | 浙江弘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19 | 浙江力强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0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1 |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2 | 温州冠乔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3 | 浙江优瑞欣化学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4 |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化学品仓库 |
25 | 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旅游景点 |
备注:下一次更新时间为明年3月底前。
附件2
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职责
1.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明确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岗位,指定防雷安全管理员。
2.贯彻执行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巡查维护、人员教育培训、雷电灾害事故报告、防雷安全档案管理等制度。
3.新建、改建、扩建建 (构) 筑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符合气象主管机构雷电防护装置审批范围的应主动履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相关程序。雷电防护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做到应检必检,检测发现的问题隐患按要求完成整改。
5.落实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雷电预警信号的接收与传播,并制定防御措施。雷电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6.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检查,全面落实雷电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及时将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和隐患整改记录等上传“浙里防雷安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