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9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区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加强我区水旱灾害防御水平,现将2026年第二批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省补助资金64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2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2026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doc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