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浙组通〔2022〕29号)要求,经综合研判,拟下达2026年度新兴领域党建运行经费46.5万元。补助对象为全区各新兴领域党组织(不含灵昆和昆鹏街道),补助标准按党支部3000元/年,党总支5000元/年,党委10000元/年执行。经统计,2026年度洞头区新兴领域党组织运行经费发放对象为146个,其中党委3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140个。
该项经费为新兴领域党组织运行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和支持新兴领域党组织开展工作,对推动我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请各单位按附件具体名单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发放到位,同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6年度洞头区新兴领域党组织运行经费汇总清单.docx
2.2026年度洞头区新兴领域党组织运行经费发放清单.docx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