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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洞头区大学生实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政府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才聚温州”的决策部署,搭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平台,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回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温人社发〔2025〕5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征集2026年洞头区大学生实习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单位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称洞头区大学生实习单位,是指财政收入归属洞头区、经人社部门核准的民营企业(不含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的实习岗位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不设置工作经验要求,不存在高危风险因素。

(二)建立完善的实习支持体系。为每位实习大学生配备专属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全程指导、答疑及过程评价;根据岗位要求和实习生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确保实习生具备完成实习任务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具备必要的实习条件。实习场所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根据实习岗位需要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保障实习生基本权益。按月足额发放实习生活补贴,自实习人员正式到岗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为其购买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

(五)控制岗位规模。每年提供实习岗位总需求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保缴费总人数的30%,且当年度全年备案总人数不超过50人(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六)确保岗位真实性。提供的实习岗位须为本单位实际需求岗位,工作地须在洞头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年度需求总人数按实习生实习起始日期判定归属年份。

二、实习岗位征集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年常态化征集,审核通过后即时发布)。

三、实习单位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需通过温州人才网及相关系统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会员。登录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选择“单位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完成会员注册。

(二)申请实习单位资质。注册成功后,点击温州人才网“大学生实习专栏”的“实习单位报名入口”,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等待区人社部门审核。

(三)发布实习岗位。资质审核通过后,在“大学生实习专栏”按系统提示填写岗位信息,提交审核后集中发布。

(四)实习生备案。自实习人员到岗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洞头区大学生实习人员备案”事项,登记实习生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险费票据、在校大学生实习推荐表、洞头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等佐证材料(材料模板可在系统内下载)。

(五)实习生活补贴代申报。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在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对应补贴事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实习生活补贴人员代发放清单、实习鉴定表、实习生活补贴银行转账单等佐证材料(材料模板可在系统内下载),提交审核。

四、实习生活补贴核定标准

(一)补贴标准。在经政府部门核准的民营企业实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实习生活补贴;政府为实习生每人每年补贴50元保险费用(直接核拨至实习单位)。每人享受实习生活补贴仅限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须连续不间断。

(二)补贴发放规则。实习生活补贴由实习单位代垫发放,最后一个月实习天数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10天不计发补贴,11-15天按0.5个月计发,≥16天按1个月计发。

五、其他说明

(一)隶属地界定。实习单位的隶属地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判定结果为准,原则上按财政收入归属关系确定。

(二)同等享受对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大学生实习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577-63483920。

 

附件:

1.在校大学生实习推荐表(参考文本).doc

2.温州市洞头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参考文本).doc

3.在校大学生实习鉴定表(参考文本).doc

4.在校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代发放清单(参考文本).doc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