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开展“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建设,现根据《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予以公布。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