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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重大行政决策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政府 字体:[ ]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开展“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建设,现根据《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予以公布。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