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10:42:31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政府 字体:[ ]
  • 索引号:
  • 113303220025294182/2025-1010451402
  • 文号:
  • 洞司〔2025〕29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11-2025-0001

各科室、司法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24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洞司〔2023〕12号

CDTD11-2023-0001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洞司〔2021〕14号

CDTD11-20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