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立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承办方案,列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具体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有序推进文件制定。
二、未纳入年度目录但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区府办予以立项。
三、未经区府办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司法局不予开展合法性审核,区府办不予提请区政府审议。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目录
2.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批表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6年)》的通告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6年5月 | 延续上年立项目录 |
2 | 关于全面构建消防安全“五大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 | 区消防救援局 | 2026年6月 | |
3 | 洞头区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和收费管理方案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6年7月 | |
4 | 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 区发改局 | 2026年9月 | |
5 | 温州市洞头区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 区科技局 | 2026年12月 | |
6 | 温州市洞头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办法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6年12月 | 延续上年立项目录 |
7 | 温州市洞头区村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6年12月 | |
8 | 关于推进温州市洞头区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 医疗保障洞头分局 | 2026年12月 |
注:以上属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仅基于现有材料,若正式起草文件内容未出现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符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的,以区司法局根据文件送审内容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为准。
附件2
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批表
承办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文件名称 | 涉企 | □ | |
依据文件 | |||
主要内容及立项必要性说明 | |||
区司法局必要性审核意见 | |||
区府办秘书科审核意见 | |||
区府办联系副主任意见 | |||
区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