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洞头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洞头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委办发〔2023〕72号)和《温州市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温政办〔2024〕40号),结合我区生活垃圾治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前列,全市优秀”的工作要求,围绕“一年补齐短板、两年成效明显、三年成果巩固”的总体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原则,聚焦长效机制完善、闭环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群众习惯养成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洞头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助力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底,垃圾分类标准化小区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9%以上,全民参与、高效治理、资源利用的工作格局更加稳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27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源头减量成效明显,社区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形成全民参与、分类自觉、治理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格局。
到2028年底,垃圾分类标准化小区建设覆盖率达7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1%以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完善,构建分类精准高效、治理协同有力、生态效益凸显的垃圾分类工作新形态。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前端分类投放体系,引导居民精准分类
1.构建便民投放体系。全面推行“两定四分、撤桶并点”模式,持续推进商业街“上门收集”及主次干道撤桶并点,2026年实现“定时定点”投放小区覆盖率100%。落实特殊区域精细化分类,针对商业街、主次干道等区域特点,完善分类收集标准和作业流程,确保投放体系更贴合居民需求。建立畅通的居民意见反馈渠道,根据实际投放和反馈意见,灵活调整投放时段、优化点位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2.推广“桶边督导”机制。建立“桶边督导”机制,2027年4月底前建成“桶边督导”试点小区,广泛动员居民、党员干部等群体参与“桶边督导”,总结经验并在全区推广。全面落实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行“红黑榜”等违规投放警示制度,2027年底前将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全区物业小区的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情况与服务指导、评优评先等挂钩。到2028年,分类质量较好的物业小区可采取巡回督导等弹性机制,巩固垃圾分类成效。(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乡镇>)
3.落实非居民源头减量。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严格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点加强农贸市场、餐饮店、住宿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管理,到2027年底实现全区重点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2028年底前,在城区率先试点推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形成“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倒逼机制,推动各类经营户主动分类。鼓励引导相关行业采取限制过度包装、推广可循环用品等减量措施,协同推进行业减量实践。(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各街道<乡镇>)
4.实施设施提升改造。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旧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和美乡村改造工程等项目,于2027年底前科学谋划垃圾分类桶(箱)布局,逐步优化投放点位。到2028年,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均纳入新改建、老旧改等住宅小区项目中,落实“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乡镇>)
(二)规范中端分类运输,提升分类收运效率
5.构建高效收运网络。在城区推行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分类转运”模式,统一规范垃圾运输车辆涂装与标识,落实“灰车运灰桶、绿车运绿桶”运输机制。科学规划构建生活垃圾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2026年底前逐步实现“公交式”清运机制(农村区域配套巡回收集专线),实现全程密闭化收运,减少垃圾滞留时间,提升分类收运效率。(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6.形成两网融合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系统,构建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区级再生资源收储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7年底实现所有街道(乡镇)回收站点全覆盖。2028年拟启动“洞头垃圾分类APP”搭建工作,试点推行“线上预约下单、线下上门回收”服务机制,同步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完整工作链条构建路径。(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7.提升多源收运能级。充分运用海上渔港污染物处置中心及杨文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实现海上、园林、建筑、生活等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全力保障人居及旅游环境。扩大易腐垃圾收运范围,到2026年底将易腐垃圾日收运量提升至10吨以上,收集清运量占比达34%以上;到2027年基本涵盖北岙街道、东屏街道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大中型餐饮机构,渔家乐等场所;到2028年收运范围延伸到霓屿街道、元觉街道,实现易腐垃圾收运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乡镇>)
(三)强化环保意识驱动,推动分类长效治理
8.指导执法双轨并行。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行动,办成一批具有良好引导和震慑作用的典型案件。2027年底前完善垃圾分类案件处置指引,以简案快办、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健全“首次书面警告、二次依规处罚”的执法机制,增强经营户自查自改意识。建立分类“黑名单”,针对分类问题高发场所,采取“教育+执法”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
9.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区镇村“三级队伍”管理体系,打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同步创新构建“双线互动”全民参与机制。线上全面铺开有奖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可换取相应物质奖励;线下定期邀请社区党员、热心市民等群体加入垃圾分类指导小组,到2028年底,全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惠及面全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10.营造立体宣传格局。持续开展多样化“十进”宣传活动,2026年融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景区分类兑换、“敲门行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创新;2027年通过举办垃圾分类IP设计大赛、短视频大赛、“垃圾分类7天打卡”“线上有奖竞答”等活动,不断丰富垃圾分类宣传体系;2028年依托前期宣传成果,开展垃圾分类“榜样评选”“社区实践共创”等活动,形成“宣传—实践—巩固—扩散”的闭环体系,推动宣传工作提质增效,促使垃圾分类意识真正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政一把手抓分类、管行业管分类”工作要求。各街道(乡镇)要做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以及宣传教育、督促引导、监督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强化行业管理。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各行业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根据《温州市行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检查标准》,定期开展各自管辖场所(单位)检查。制定相关领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方案,定期开展跟踪指导与服务。
(三)健全指导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指导内容,常态化开展街道(乡镇)垃圾分类成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重点加强“桶边督导”、设施建设、宣传普及等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根据每年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果和各街道(乡镇)当年度垃圾分类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一次性给予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5万元、第三名20万元、第四名15万元、第五名10万元、第六名5万元奖励,奖补原则上不高于街道(乡镇)实际投入金额,奖补为2026年至2028年连续三年。
附件:洞头区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洞头区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指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9%以上,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达到34%以上。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6年底 |
2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 | 2027年底 | |
3 | 完善垃圾分类案件处置指引,推行“简案快办”和“非现场执法”方式,建立“首次书面警告、二次依规处罚”执法机制。 | 2027年底 | |
4 | 在城区试点推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2028年底 | |
5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1%以上。 | 2028年底 | |
6 | 启动搭建“洞头垃圾分类APP”,试点推行。 | 2028年底 | |
7 | 实现“定时定点”投放小区100%覆盖。 | 区住建局 | 2026年底 |
8 | 将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全区物业小区的服务合同中。 | 2027年底 | |
9 |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均纳入新改建、老旧改等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 | 2028年 | |
10 | 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 | 区经信局 | 2027年底 |
11 | 重点加强农贸市场、餐饮店、住宿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管理,实现全区重点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2027年底 |
12 | 每年开展2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 2026年—2028年 | |
13 | 持续推进商业街“上门收集”及主次干道撤桶并点。 | 各街道(乡镇) | 2026年 |
14 | 垃圾分类标准化小区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 | 2026年底 | |
15 | 统一规范垃圾运输车辆涂装与标识,落实“灰车运灰桶、绿车运绿桶” 运输机制,建立“公交式”清运线路。 | 2026年底 | |
16 | 完成“桶边督导”试点小区/村居建设。 | 2027年4月 | |
17 | 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旧城区雨污管网建设项目、和美乡村改造工程等项目,科学谋划垃圾分类桶(箱)布局,逐步优化投放点位。 | 2027年底 | |
18 | 至少建设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 各街道(乡镇) | 2027年底 |
19 | 垃圾分类标准化小区建设覆盖率达75%以上。 | 2028年底 | |
20 | 建立三级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十进宣传活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惠及面全域全覆盖。 | 2028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