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一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1名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温州洞头城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1(0102) | 张宇 | 女 | 1998.12 | 天津科技大学 | 财务管理 | 本科/学士 |
1.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7日起到2026年7月13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5330;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361022。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