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09:15:22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司法局 字体:[ ]
  • 索引号:
  • 330305000000/2026-1010465365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 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洞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洞头区司法局坚持法定公开事项主动规范公开,其他事项审慎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2025年度本单位无发布无行政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2025年,洞头区司法局承办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公开办理结果1件。承办九届政协第次会议交办的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洞头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主渠道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运维、内容保障,定期检查链接有效性、信息完整性,提升平台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部门动态栏目的更新频率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