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14:12:08 浏览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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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 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开,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政府信息8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结构信息等内容,做好市场经营主体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登记情况定期公开,共公开市场经营主体情况36条。本年累计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已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突出位置,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覆盖全环节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精准、规范、高效,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将行政处罚动态、经营主体数据变化、涉企服务进展等依法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明确要求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限与节点报送需公开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工作,围绕政务公开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各科室对相关领域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着力解决内容缺失、格式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遗留问题,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2025年,累计组织政务公开专项自查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洞头区市场监管局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开信息必备要素不齐;二是已公开信息缺少动态核验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标准,明确各类公开事项的必备要素,确保内容完整、格式统一;二是建立动态核验机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与更新,及时发现并补充缺失内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消费纠纷化解处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处置投诉举报咨询1747件,其中消费投诉1311件,举报428件,咨询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1万元,累计发布消费警示3期。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36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