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16:40:34 浏览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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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 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公开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其中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4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个,责令改正5个,行政强制1个,通知公告、政务动态、机构设置等其他属于主动公开的117个。具体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拟批复、批复)、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公示、大气状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多方面内容。本年度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因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处理。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或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各类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发布工作。明确保密责任,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查,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全年未发生任何失密、泄密事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内容进行滚动检查,及时更新信息、修正错漏,保障栏目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加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认真梳理调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常来抓,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中,确保各类信息及时、真实、有效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以查促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选派专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将最新政策精神、工作流程与发布要求传达至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不断提升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能力,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工作。及时跟进政务公开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门户网站优化更新,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满足公众多元化的信息需求。严格落实好保密审查相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严谨规范、准确有序、访问便捷。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眼群众所需、所盼,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3616)。